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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3 09:53:5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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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

  为防范暴雨、雷雨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暴雨、雷电、大风等各种恶劣天气。

  三、准备工作

  1、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分工到位,落实人员和职责。

  6、检查我校周边的水河堤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四、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校讯通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家长传递信息、通报情况。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好人员,并落实各项准备措施。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贯彻中央、省、市、县防汛抗洪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全校防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全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的进行,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小学突发性特大洪涝灾害应急实施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制定应急预案,反对麻痹大意,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岗位管理,分工负责。

  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时,由在岗教师负责学生的撤离工作,在学校学生转移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危险地带,就近进入教学楼、综合楼避洪。各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通力合作,全力抢险。

  发生洪水险情后,各救援组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组织保障系统,明确任务要求

  (一)机构设置

  1、在教育局抗洪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我校抗洪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

  2、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组,学生转移组,抢险救助组,安置防疫组,物资管理组。

  联络协调组

  组长

  组员

  学生转移组

  组长

  一组组长

  组员

  二组组长

  组员

  三组组长

  组员

  四组组长

  组员

  五组组长

  组员

  抢险救助组:

  组长

  组员

  防疫安置组

  组长

  组员

  物资管理组

  组长

  组员

  (二)任务要求

  1、联络协调组

  (1)认真做好灾前、灾后的宣传工作,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做好同教育局领导和学校领导及其他教师的通讯联络工作:

  (2)及时将收集、汇总的学校灾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为教育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及时将教育局对防灾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到各教研室,各班级。

  (4)制作各类宣传品,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汛抢险救灾和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自保和逃生能力。在灾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发生期间,及时收集整理上级领导及学校教师的联络通讯方式,以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学生转移组

  (1)灾前统一规划好集散区域和师生集散路线,检查落实各班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对各种不同情况下发生洪涝时,学生的转移做详细的安排部署及模拟预演。

  (2)临灾预报发布后和特大洪涝发生时,本着就近转移的原则,避开平房或开阔场地,组织师生迅速转移到高大建设筑物内,尤其是作好学前班,1—3年级学生的转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灾后疏散及遣散回家工作,解决师生办公,上课,学习,御寒,防病治病等工作。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预案》,并组织落实到各个环节。配合学生转移组做好师生集散的宣传组织工作,在灾前发生前,能够快速有序地把师生集中到高大建筑物内或其它安全地带;

  并迅速清点人数,逐级向上汇报。

  (4)洪涝后要做好余灾及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

  3、抢险救助组: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并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作,发现险情,组织人员积极排除,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防疫安置组

  洪涝发生后救助无家可归学生,尤其是救助好丧失亲人的学生孤儿。组织设立救助所,组织医务、后勤人员做好师生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对学生的健康状况随时监控,负责救治因灾受伤的病人,同时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的检测,防止重大疫病发生、蔓延,对人员作好善后处理事宜。

  5、物资管理组:

  (1)洪涝后建立物资接受供应站,组织好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运送、发放等工作。设立外来救灾物资接收站,接收外援物资。要作到帐目清楚、分类保管、运送快速、发放及时,同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根据救灾需要,及时为各班级师生分配外援物资,检查指导各班级救灾物资接收、运送、发放工作。

  三、防洪抗洪的宣传教育与防范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之声、周会、队日活动、黑板报、“抗洪”预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洪灾”基本知识和预防方法教育,切实加强和认真作好抗灾、预防洪涝灾害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和提高师生的预防灾害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观念,但要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力度,切忌过分渲染,夸大其辞,造成不必要的恐惶。

  2、组织洪灾科普知识竞赛和在紧急情况下学生转移及救助工作的演练。各科教师应将科普教育内容自觉纳入教学计划,使学生通过演练、自然课了解洪涝灾害及防灾减灾的方面的常识,基本掌握有关洪涝知识和防灾技能。

  3、向家长及社会进行宣传,做好各种洪涝灾害的预防、自救、互救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班主任要乐于奉献,忠于职守,不得随意请假,确保学生时时有人监管。课间由班主任负责管护学生。

  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各教研室、各教室及教学楼、综合楼、海霞楼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测和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以便学校采取防范措施,及时进行加固、维修和拆除,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5、为确保学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上宣讲,学校要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讲,并长期检查和修订防灾救灾实施预案,切实作到灾后人人临危不惧,个个会自救、互救,安全转移。

  四、灾后应急措施

  (一)、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全体师生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坚决反对麻痹大意的思想和懈怠情绪。各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要树立高尚的师德意识和奉献精神,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已任,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在上课期间发生洪灾,任课教师首先要迅速反应,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往教室,有条不紊的共同组织学生及时向较高楼层转移。

  (二)、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灾情发生后,因学校地势较高,各班在岗教师可利用缓冲期组织学生迅速转移,组织学生转移要紧张有序,按事先安排好的路线和次序,忙而不乱的进行。教学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右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一年级组组长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在海霞楼二、三楼计算机室和语音室上课的学生,待在原教室不动。综合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中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屈惠芳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当时无课的其它老师,自觉的在各楼梯口及拐角处负责保护学生,每楼梯口或拐角处应有两位以上教师监护。如确实来不及转移,在岗教师应迅速指挥学生牢牢抓住易抓建筑物,如暖气管、窗栏杆等或采取其它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坚决反对教师弃学生于不顾,自行逃离。一旦发现,事后严肃处理。

  (三)、及时转移,认真清查。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后,各班主任要及时清查人数,落实学生去向,并时向联络组汇报清查情况。

  (四)、积极协调,稳定情绪。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学校防灾救灾各小组在学校领导统一部署下,积极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对伤亡师生进行救治,并对伤亡师生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安抚,稳定情绪。

  (五)、全面排查,准确统计。及时排查洪涝对学校校舍、教室等所造成的破坏情况。对有潜在危险的校舍,学校立即将停止使用,或采取封闭、隔离、拆除及其他措施,防止余灾和各种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协助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灾情进行评估和调查统计,对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六)、通力合作,有备无患。做好校舍及校园内水、电器、易然品,防火设施等各项保障系统的安全检查的常备应急物品的储蓄,切实作到防患于未然。如果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师生转移,伤亡人员救护,疾病防治,安全保卫,灾情调查。尽力做好恢复教学,校舍修复和重建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校内安全和师生的工作、学习及生活应急等问题,有序安排生活,稳定师生情绪,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3

  由于最近暴雨不断,我辖区又是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洪涝灾害期间,各种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危险因素。为做好洪涝灾害期间救灾防病工作,完善救灾防病应急指挥体系和救灾防病预案,确保领导、组织、措施到位,特制定《抗洪救灾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抗洪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医疗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医疗工作;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小组负责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毒灭菌等药品和现场处置设备、物资,保障抗洪救灾医疗应急及本院伤病人员的救治需要工作。抗洪救灾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所需医疗设备、药品和其他相关物资及时到位,保证医疗救护正常运行。

  二、严格按照抗洪救灾值班表,保证值守时在岗。

  保持电话网络完好、畅通,做好了药品器材、交通、通讯工作等相关准备工作,24小时待命,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进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

  四、公卫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灾害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对抗洪救灾医疗救援组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充分准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我院将密切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及村卫生室沟通协调。

  实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强自身隐患的排查,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尽力避免自身受灾,减少灾害损失。

  洪涝发生后,各科室须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检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遇到重大灾害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4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5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幼儿园防洪抗汛工作在上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防洪抗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行政班子人员

  组成园长室为指挥部,xxx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园师生防洪抗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全园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将防洪抗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及时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洪抗汛的应急行动

  1、分工见《消防紧急预案》。

  2、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洪抗汛任务。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库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抗汛顺利进行。

  5、加强全园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幼儿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6、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8、各级领导小组在园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园内外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及时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洪抗汛紧急状态后,幼儿园将根据市政府、市指挥部,市教育局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洪抗汛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自治区防指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2.1.1组成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2.1.2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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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立医院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总务科科长兼主任。

  成立医疗救治、物质保障、安全监查三个组,按规定职责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医院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洪涝灾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区洪涝灾害应急办领导小组命令和指示,负责紧急情况下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全面掌握洪涝形势,组织制定相关预案统一指挥工作。

  3、部署工作任务。

  4、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二)医疗救治组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立即实施救治同时报告领导小组。

  2、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建设。

  3、积极主动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治疗和转运,降低风险。

  (三)物质保障组主要职责:

  保证急救药品、器械、仪器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四)安全监查组主要职责:

  负责对有关科室落实应急措施和人员的`自身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置。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院感科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全院各科室值班人员保证在岗;电话网络保持完好、畅通;急诊科急诊外用电话必须保持通畅,急救电话不得私用;

  各科室主任手机保持通畅状态。

  三、洪涝灾后措施

  1、医务人员迅速对灾害中伤员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洪涝灾害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3、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4、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5、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灾后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院长。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8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于全街道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汇报洪涝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的时间、地点、范围、路线,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有关副指挥,并密切监视洪涝灾情的发展趋势,不定时地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

  (三)尽快将洪涝灾情通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四)开启一切通讯、传输、遥控遥测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党政办公室、各社区、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洪涝调度命令。

  (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社区和单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险情、灾情情况。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应立即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与街道办事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洪涝灾情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上级防指和街道办事处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调派力量抢险救灾。协调跨社区的救灾工作,解决救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防汛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向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检查指挥部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综合水情、救灾情况。负责向城阳区政府报告水情和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二)水情及洪涝调度组: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参加,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街道防汛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和气象预报。负责蓄滞洪区的洪涝调度,采取蓄洪、分洪、滞洪措施。负责组织河道工程抢险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灾情调查组:由街道经贸办牵头,组织经管统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招商部参加。街道经贸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经贸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

  (四)工程抢险组:由街道城建办牵头,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武装部、联通营销部、供电所、邮政支局参加。街道城建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物资调运组:由街道审计所牵头,组织税收代征处、社区居委会参加,街道审计所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审计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六)灾民生活安置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监办、食安办、动物防疫监督站、工商、教委参加。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其主要职责是:发布灾情消息。接受救灾物资。监督食品流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七)治安保卫组:由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城管中队、派出所、边防所、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参加。综治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医疗救护组: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规划部、城阳二医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工作站参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运转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九)财务组:由街道财政所牵头。街道财政所所长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财政所。其主要职责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

  (十)宣传组:由宣传科牵头。组织科教文卫服务中心、工商联、科协参加,由宣传科责任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宣传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报道雨情、水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各社区、各单位都要建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社区、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灾情一旦发生,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街道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机构的.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首要职责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履行防汛调度指挥职责,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水利工程抢险、堵复决口的同时,继续做好洪涝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调蓄错峰,必要时应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要建立社区、单位、街道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六、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恢复生产和群众的日常生活。要争取国家和上级对口部门及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生活、生产设施。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生活安定。要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正常工作。

  七、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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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特点

  暴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形成水灾,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下暴雨时,做好防洪工作极为重要。

  二、危险因素

  1、连降暴雨。

  2、排水沟不通畅。

  3、库房破损,没及时维修。

  4、库房地基不合理,外高内低。

  5、防汛设备不齐全。

  三、对策措施

  1、各单位成立防汛突击队,下暴雨时各队员随时待命。

  2、每年雨季来临前,行政保卫科组织人员做好排水沟的清除淤泥工作。

  3、经常检查库房,发现破漏,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提高库房地基,或在雨季到来之前,用沙袋垫高库房门口。

  5、准备齐全防汛设备、工具,使其处于随时能用状态。

  6、下暴雨期间,各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通知人员抢救。

  六、评审、修订

  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行政保卫科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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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公司所在地区5~11月为台风季节,平均每年有台风影响3次,灾害最大台风为20xx年8月8日,中心最大风力12级,20xx年9月15日出现最大台风暴潮,中心风力达12级以上。由于台风期风暴可引起增水,台风增水或汛期涨水;且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约为1150mm,上述情况可能会对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公司统一组织领导和分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参与救援行动的公司人员和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公司人员要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总指挥:彭志洪

  (2)副总指挥:吴小烽

  (3)成员:蔡治寰、张清和、高海同、雷冬明、郭明祥、徐水土、王黎明、戴尧城、何文峰、尹克明、何贞贞、雷峰、胡新华、王涛

  (4)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2)指挥机构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组别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和公司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具体由王涛负责。

  安全保卫组:由公司保安队负责,具体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由张清和负责。

  抢险救援组:公司保安组负责,进行抢险救援;由张清和负责。

  医疗救护组:公司保健室负责,行政部其它组别配合,联系xx医院急救中心,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行政部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介入,配合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具体由吴小烽、高海同及有关专家成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行政部和各单位等部门配合,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具体由蔡治寰负责。

  4、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通过设置的监控录像进行监控,监控录像由消防控制中心负责进行监控。

  2、通过现场工作人员监控,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巡检方式进行监控。

  3、通过日常气象信息收集,应急指挥组成员应定制中国移动(联通)天气预报信息服务,随时掌握天气情况。公司任何部门收到政府机构发出的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水紧急预防信息,必须马上同时转达到彭志洪、张清和、蔡治寰吴小烽处。

  (二)防止台风、洪水、暴雨灾害的安全对策与措施

  1、当气象预报发出台风、暴雨、特大洪水的红色预警警报时,应急指挥组自然成立,总指挥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应急指挥组应至少提前6小时向全公司发出预报信息。

  2、工务部、公共事务部、行政部必须安排应急值班人员,并将应急值班人员向全公司通报(包括姓名、j9娱乐平台的联系方式、值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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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县疾控中心要储备一定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特别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集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特别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短信、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新津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2

  为切实加强我校防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抓好学校防御洪涝和地质灾害工作,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我校稳定和谐的发展,特制定我校校园洪涝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洪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策划和指挥校园洪涝安全工作:

  组长:王忠元

  副组长:刘玉萍

  成员:全体教师

  二、应急预警

  1、做好安全自护教育,全校学生进行一次防洪涝自护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要走低洼路贪玩;不要到塘边、水沟边玩;放学后及时回家;不要到河边、水沟里抓鱼等。

  2、防汛工作,责任到人,防汛工作校长是全校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全班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都有责任,搞好防汛工作。

  3、如遇突发事件,学生不能回家。学生以原有班为单位安排在教室里,由班主任负责,学校及时与上级联系,统一进行疏散。

  4、针对部分家长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责任感的问题,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再致家长一封信,把安全要求、责任和安全知识告知家长,明确学校和家长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防汛安全工作。

  三、预案启动

  凡遇重大、特大暴雨或洪涝灾害时,学校启动救灾应急预案。

  四、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后,校长带领教师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暴雨洪涝引起人员伤亡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2)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暴雨洪涝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小组,指挥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现场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各组员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3)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1)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2)发现暴雨将至或已到时,不得将学生放回家,必须留在教室等候学生家长来接。

  (3)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五、暴雨洪涝灾害事故报告

  (1)发生暴雨洪涝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当地政府和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较大以上暴雨洪涝灾害事故,学校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镇教育主管部门领导。

  六、校园洪涝以及要求

  (一)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教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写好突发事故情况汇报,以备查用。

  (四)学校要制订相关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管理的应对措施,具体落实人员,以认真有效贯彻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师生平安。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3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况,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二、重大紧急情况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一)重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级<最大风力<12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70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毫米或连续3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三、重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出处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三)部门职责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建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提供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提供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积极开展防洪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四、特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4、电力、通讯保障组:由市供电局、电信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7、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贸局、交通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当达到或即将达到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三)部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况,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况。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则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出现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4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

  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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